2022咸宁中考招生录取规则
(一)优录加分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招生录取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只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严禁自行增加或调整加分、优录项目和分值。
2022年全市中考优录加分类别如下:
1. 烈士子女(含公安、司法干警英烈),考试成绩加10分;
2. 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考试成绩加5分;
3.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
4. 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各县(市、区)招办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优录、加分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市直学校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2022年5月10日前将优录、加分信息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逾期不予办理,视同自动放弃。
(二)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公布的中考成绩和志愿填报资格线,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否则不予录取。各地、各校要重视志愿填报,认真组织培训和演练,防止漏报和错报,严禁篡改和强制考生填报指定学校的志愿行为,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叁)网上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取消免试生,按照学校类别、考生志愿、招生范围和考试成绩(科目计分+优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和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分配生计划录取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于2022年5月底将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计财科审批同意后实施。
在温泉城区学校参加录取的,必须在温泉城区学校就读一年以上。
为进一步缓解择校矛盾,分配生招生对象必须是所在初中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满叁年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