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2017年初中招生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2017年小升初工作,我校郑重承诺:
一、已知悉国家、省、市有关初中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方案已按规定程序通过风险评估,合法、合规、合理、廉洁、安全、可行、可控,且与学校其他招生文案、宣传口径一致。
二、严格按照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方案(包括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章程等含有招生信息的形式),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宣传真实、客观。
叁、不在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前开展(或变相开展)小升初报名、招录(包括面试、综合素质测评等)、收费工作;不接收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
四、不自行或委托、变相委托个人、社会机构举办以选拔义务教育段生源为目的的考试、考核、培训、比赛、营地活动等。在招生工作中不使用、不参考任何个人、社会机构举办的以选拔义务教育段生源为目的考试、考核、培训、比赛、营地活动等结果。不允许、不默许任何个人或社会机构为我校组织生源。
五、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公布的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已足额提供全部新生学位,不在非起始年级增班(学校扩建、搬迁,当年招生计划未招满除外),不以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从小学义务教育段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
六、招生录取不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集中面谈的时间不少于叁天。不在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节点前圈定、预录学生。
七、不违规收费,不收取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强制学生(或家长)缴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跨学年预收学费或超标准收取学费。
八、如果出现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将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列入不诚信名单及其它处罚。
特此承诺。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