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考的竞争日益激烈起来,同学们和家长就要尽早为孩子的未来做打算。除了直接通过中考考去高中学校,同学们还可以通过自主招生考试上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学校。由于石家庄2021年的自主招生成绩还没有公布,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对于石家庄地区的普高中考成绩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同学们带来一些帮助。
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市区普通高中440分。
2、市区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352分;最低专业控制分数线:音乐专业成绩48分,美术专业成绩127分,书法专业成绩146分,专业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
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220分。录取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实际录取线的50%,按专业项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各县(市)、矿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报考驻县市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以及42中招各县部分的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548分;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438分,专业控制分数线同市区;体育特长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274分,录取办法同市区。
二、拟定&濒诲辩耻辞;3+4&谤诲辩耻辞;本科最低控制线452分;拟定五年制和&濒诲辩耻辞;3+2&谤诲辩耻辞;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200分(均不含理化实验和信息技术成绩,最终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叁、各县(市)、矿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待成绩下发后,根据本辖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按招生计划的1:1.2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考试院后向社会公布。
填报志愿
1、时间:7月3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上午 9:00。
2、填报志愿范围:主城区(含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所有考生;各县(市)以及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矿区报考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含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市教育局规定招生范围内的考生,均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志愿具体要求:
⑴各初中学校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中招实施意见》、《招生简章》、《考生填报志愿须知》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帮助考生准确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并指导考生填报好各批次志愿。
⑵填报志愿期间,各单位要为考生(尤其是农村考生)提供网报环境,并做好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不能出现考生因不能上网或不会操作而失去填报志愿的机会。
⑶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初中学校于7月6日前按要求打印《志愿信息核对表》,由考生本人和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志愿信息核对表》上交招办保存至当年年底。
4、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⑴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
⑵防止密码泄露,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
⑶先规划好所报志愿,再登录页面正式填报。
⑷如因身份证号码错误不能登陆,请到所在区、县招办复核予以修正。
⑸如因遗忘密码不能登陆,请到所在区、县招办申请重置。
⑹在志愿填报系统关闭前可随时修改志愿信息,系统关闭后无法修改。
⑺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的小语种考生,高中志愿只能填报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招生录取
2、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考试院将通知相关学校到录取现场领取《新生录取花名册》。
3、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要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一周,接受考生和家长监督。
其他事项
1、在市区内报考的外地类考生(即44类)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但不得填报市区的国办高中。
2、普通高中招收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考试院组织的全市统一测试成绩为准;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测试成绩为准。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登载在《招生简章》上,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填报。
4、普通高中录取的特色班、自主招生名单(电子版和考生及家长签字盖章的纸介质材料)务必于7月8日前报中考科。
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程序
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 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
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 ,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