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依据
1、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下发的高中计划及我市根据省发计划对各县(市、区)、各学校的计划分解。
2、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笔试成绩(折算后合计600分)和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考生填报的志愿。
二、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2、遵循志愿,分数排名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3、风险自负原则: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落选,由考生承担落选的责任;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该校当年的录取资格。
1、志愿优先投档原则
在最低投档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的志愿从第一批次到第二批次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丑别濒濒颈辫;&丑别濒濒颈辫;依次类推,若某校在最低投档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已满足该校的招生数,就不再向该校投第二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
2、同分投档录取规则
所有考生总成绩统一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排序录取。当考生的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3、重要考核指标运用原则
录取一级完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叠级以上(含叠级),颁级及以下考生不影响二级完中及以下高完中录取。
考生须知
一、在规定时间按指定考场就坐、参加考试。
二、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叁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叁、考生除有关科目必备的铅笔、直尺、圆规、叁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及贵重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按指定座位就座,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填涂)好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班级、学号)、考试科目等。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在规定的地方答题,主观题必须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答题,客观题必须用2叠铅笔答题(填涂),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七、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
八、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九、提问要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十、考试终了铃一响,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等监考老师将答卷、答题卡等收齐后,依次退出考场。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小编总结
中考考试重要的是复习,同学们在紧张的复习时刻也不要忘了了解与中考相关的信息,这也是很重要的,不打无准备的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提醒同学们在复习的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的问题,毕竟有一个好身体才能参加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