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鄂南高中2022分配生招生政策
一、分配办法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面向咸宁市温泉城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分配生招生计划为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总招生计划中,除去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国际班计划、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和各县市区统招生计划后,将剩余计划的10%(2022年,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分配生名额为59人),根据温泉城区各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应届毕业生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
序号 | 学校名称 | 九年级学生数 | 分配名额 |
1 | 咸宁市温泉中学 | 910 | 20 |
2 |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 587 | 13 |
3 | 咸宁市第叁初级中学 | 383 | 8 |
4 | 咸宁市香城学校 | 560 | 12 |
5 | 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 | 98 | 2 |
6 | 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 | 182 | 4 |
7 | 咸宁梓山湖北大邦实验学校 | 11 | 0 |
合计 | 2731 | 59 |
二、分配生资格
分配生资格由学校审核认定,报市、区两级教育局备案,2022年分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温泉城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阶段在同所学校连续就读满叁年;
(叁)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分数在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统招分数线下30分内(含30分)。
叁、志愿填报
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且必须填报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志愿,也可以同时填报其他学校志愿。